春节将至,院党委印发《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院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风清气正。《通知》重申了“严禁公款吃喝、相互宴请,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5方面的纪律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通知》强调,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查严防“节日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