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建于1951年,属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按照国家科技部的批文规定,履行“研究司法鉴定的科学技术;培养在职司法鉴定人员;对各地送检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科学技术鉴定”的法定任务。2005年,本所按照人大《决定》规定要求,其下属部门司法鉴定中心取得司法鉴定执业许可证书。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长期以来承担着全国各地公安检察和法院系统委托的各类疑难、复杂和涉外案件的鉴定,受理案件的地域覆盖全国二十几个省、市、自治区和境外,在纠正冤假错案,化解纠纷和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已按照ISO17025、ISO17020和ILAC-G13等国际标准建立了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鉴定人以公正的行为、规范的程序、准确的数据、专业的意见为法庭提供可靠的证据。并率先在行业中通过了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和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表明本所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达到国际标准的要求。本所出具的鉴定报告可得到国际上38个国家的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