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理论动态
澳大利亚司法鉴定标准化特点与启示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5日

廖根为

(华东政法大学 刑事法学院,上海 200042)


摘要:在标准化管理模式上,澳大利亚采取政府授权唯一的非政府机构统一管理模式;在标准化运作上,重视多机构的紧密合作、勇于创新,发布了统筹各学科专业的核心标准;在标准制定程序方面,充分贯彻基于“协商一致”的思想;在标准执行方面,经过州和联邦政府采用而使自愿标准具有强制性。澳大利亚司法鉴定标准化较为成功的运作体系,对我国司法鉴定标准化完善有一定启示:首先,应加强标准化建设以便实现司法鉴定质量目标;其次,应坚持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司法鉴定标准化模式;再次,司法鉴定标准制定应与认证、认可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最后,司法鉴定标准化过程中要勇于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

关键词: 司法鉴定, 标准化, 澳大利亚


摘自《中国司法鉴定》2023年第2期

本文链接: 点击浏览

友情链接 司法部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
邮编:200063  电话:52361148
ICP许可证号:沪ICP备06050203号-1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