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法治报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王洁双胞胎就一定是同父同母吗?一听到这个话题大家一定会费解,“当然了,不然怎么叫双胞胎呢?”其实尽管概率很低,正常受孕的女性,也有可能会生出不同父亲的双胞胎。
近期,记者从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了解到这样一起蹊跷的案件,一对双胞胎经过DNA鉴定,居然发现两个孩子的父亲不是同一个人。
【事件回放】
陈先生的一对双胞胎儿子刚刚出生,人逢喜事精神爽,他见谁都喜笑颜开。准备给两个孩子上户口时,户籍管理部门要求他提交一份可证明他们之间存在亲子关系的证明,于是,陈先生兴高采烈地带着两个孩子去做亲子鉴定。
然而,结果却出乎鉴定人的意料,陈先生与双胞胎其中之一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与另一个却没有生物学亲子关系。事关重大,鉴定人启动了复验程序,可实验结果却与第一次一般无二。慎重起见,鉴定人与陈先生及家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到陈先生和妻子婚后多年未育,通过试管婴儿技术生下了如今的双胞胎。在进行试管受孕期间,妻子曾与另一男性发生过性关系。无巧不成书,如今的这一对双胞胎就是同母异父的半同胞。
理论上来说,女性在每个月经周期中仅产生一枚卵子,若与精子结合,则形成一个受精卵;受精卵着床后形成胚胎,女性便不再排出卵子,胚胎在子宫内逐渐发育成长。本案中,人工受精卵的植入时间或和该女性与另一男性发生性关系的时间较为接近,造成人工受精卵和正常受精卵在同一时期着床,从而形成两个胚胎。
陈先生知道这个情况后心情很复杂,曾要求鉴定人修改亲子鉴定的结果,他表示,“孩子是无辜的,请你们修改结果吧,都是我家的孩子,要给他们把户口都上了”。面对稚子纯洁的眼神和陈先生的苦苦哀求,鉴定人内心也饱受煎熬。然而,身为司法鉴定人,用科学证据陈述真相就是他们的职业准则,他们没有权力篡改检验结果。鉴定人最终还是拒绝了陈先生的要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鉴定人说】
亲子鉴定是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血缘关系的鉴定。涉及父母与子女关系的亲权纠纷可见于:1.私生子,女方指控某男子是孩子的生父;2.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3.怀疑医院调错婴儿;4.失散儿童及失散亲属的确认;5.拐骗儿童案;6.涉外婚生子女移民的血缘鉴定;7.财产继承纠纷;8.强奸致孕案,嫌疑人否认涉案时。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双胞胎是长相极为相近的孩子,即使是父母有时也很难分辨出两者间的细微差别。其实,双胞胎分为同卵双胞胎和异卵双胞胎两类。同卵双胞胎又名单卵双胞胎,是女性的一个卵子与男性的一个精子结合形成受精卵,在发育的过程中分裂为两个胚胎,成为遗传信息相同的两个个体,所以同卵双胞胎的外貌相似度很高。异卵双胞胎又名双卵双胞胎,顾名思义是指女性排出的两个卵子分别与两个精子结合,形成两个受精卵,随后慢慢发展为两个不同的胚胎,因此这类双胞胎的外貌也可能相差较大。正常情况下,无论是同卵或异卵双胞胎的生物学父亲,即精子供者,应为同一人。本案较为特殊,涉及双胞胎的生物学父亲为两名男性,即两名男性各提供了一个精子,分别与母亲的两个卵子结合,因此两个孩子应为异卵双胞胎。
进行亲子鉴定时,无论针对哪种类型的双胞胎,都将按常规对争议父亲(或母亲)和双胞胎孩子进行样本采集、短串联重复多态性(STR)检测、数据分析与亲权指数计算等。然而,双胞胎是否同卵不属于常规亲子鉴定判定的范畴,只是说,若为同卵双胞胎,二者STR基因分型理论上应完全一致;若为异卵双胞胎,二者STR基因分型不一致。
当前,法医实验室应用STR遗传标记分型技术进行亲子鉴定,其原理来源于孟德尔的遗传规律,即每一个子代的等位基因,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如果明确孩子的某些等位基因应来自生父,而争议父并不带有这些等位基因,这就不符合亲子遗传规律。检测多个STR,如果观察到不符合亲子遗传规律的现象很多,通过计算累积亲权指数即可判断是否能够排除他是孩子的生父。显然,检查的遗传标记越多,非生物学父亲被排除的概率就越大。如果明确孩子的某些等位基因应来自生父,而争议父也带有这些等位基因的情况下,不能排除他是孩子的生父。这时可以计算如果判断他是孩子生父,理论上把握度有多大。
通常,应选用商品化试剂盒进行常染色体STR的检测,检测系统的累积非父排除概率应不小于0.9999。对STR基因座进行亲权指数计算,当累积亲权指数小于0.0001时,排除争议父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当累积亲权指数大于10000时,支持争议父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物证学研究室助理研究员:陶瑞旸)
【鉴定锦囊】
1.亲子鉴定的应用范围。亲子鉴定常用于户籍、诉讼、移民等情况。近年来,亲子鉴定还被应用于子女收养登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与被收养子女需进行亲子鉴定,排除亲子关系后方可办理收养手续。
2.户籍管理需要亲子鉴定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婴儿出生时,医院会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凭借出生医学证明可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新生儿户口。但有一些特殊的情形,如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登载信息有误;子女遗失后找回或弃儿回家;未婚生育;单亲家庭子女户口变更等特殊情形,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3.亲子鉴定需要的材料。被鉴定人需提供官方签发的身份证明证件(如身份证、出生证明、护照或户口本等)。根据司法部相关规定,除公安、检察院、法院委托的案件外,被鉴定人均需到鉴定机构接受现场采样。
4.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部分家庭会出现多子女的情形,多子女的亲子鉴定与常规亲子鉴定并无特殊区别,需对所有被鉴定人进行采样、检测,不同子女与父亲(或母亲)分别进行亲子关系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