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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参与生成鉴定意见的程序法机理及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7日

张栋,陈修勇

华东政法大学 刑事法学院,上海 200042


摘要:以Sora和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与刑事司法进一步融合,人工智能深度参与司法鉴定的探索已初见成效,同时也暴露出新的问题。传统以鉴定人和经验为中心的鉴定意见生成模式易受认知偏见影响,而以算法和数据为中心的人工智能参与生成鉴定意见的模式可有效克服人的认知偏见,由人工智能充当专责检验的鉴定人,鉴定人充当情景管理员,从而增强鉴定意见的可靠性,并提高司法鉴定效率。要防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司法鉴定领域应用可能存在的诸如“算法黑箱”“算法偏见”等新问题,防止陷入数字时代的“新法定证据主义”。首先,确立“人主机辅”的人机关系,明确鉴定人负有对算法参与生成鉴定意见的审查和监管职责。其次,建立数据规范与溯源机制,防止算法模型学习内容的“源头污染”。最后,对于算法的公开与有效审查,一个可行的方案是构建独立的算法审查委员会及算法审查听证程序,以缓解算法公开审查要求与商业利益保护之间的冲突。

关键词:人工智能, 鉴定意见, 认知偏见, 对质权, 算法审查听证

摘自:《中国司法鉴定》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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