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6年6月9日 上海法治报 记者 陈颖婷
一只画眉、一笼鹩哥,曾是许多上海老人晚年的伙伴。然而,当这些“老伙伴”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那些早年间的养鸟习惯,便与法律红线正面相撞。2025年底至2026年初,上海接连查处多起家养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案件:有人因继承爷爷的画眉受罚,有人因父亲当年买的鹩哥被查,还有人面临数万元罚款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对此,法律专家认为,严格执法的同时,普法工作也要跟上,建议在花鸟市场等传统交易场所展开相应的普法活动,也可以对于名录调整前已长期饲养、无交易行为的家庭,探索建立“历史饲养登记制”,避免“一刀切”的生硬执法。
继承爷爷的鸟,继承了一份违法?
今年1月的一个普通冬日,家住上海的王某被上门协查的公安人员告知,他在住所饲养两只画眉鸟的行为涉嫌违法。王某愣住了。
画眉鸟是他爷爷的心头好,一只购于2019年,从小养大,鸟鸣婉转,是老人晚年最大的慰藉。3年后,爷爷去世,王某将这只画眉接过来继续饲养。为了怕这只画眉鸟孤单,王某又从市场上买来一只画眉鸟,和老鸟作伴。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因此触犯法律的红线。
王某无法提供画眉的合法来源证明。他解释,当年爷爷是从花鸟市场买的。执法人员告知,自2021年2月1日起,画眉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成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无证饲养,便是违法。
经过执法人员的释法,王某主动配合,自愿将两只画眉上交至上海动物园收容救助。最终,考虑到其善意不知情、非牟利且主动改正,执法部门依法作出了罚金处罚决定。
“这是爷爷留给我的念想,怎么就成违法了?”王某的困惑,代表了许多老养鸟人的心声。对此,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赵洪升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洪升指出,核心误区在于认为“无交易即无违法”。画眉自2021年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无证饲养本质是非法人工繁育,法律追责不看是否牟利。单纯持有、笼养画眉,无论是否交易,均属违法行为。
抖音上露脸的鹩哥,镜头成了证据
如果说王某的遭遇是“被动踩线”,那么张某的“落网”则更具戏剧性。
2025年12月,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因为一条抖音视频,敲开了张某租赁的饲养场所大门。原来,张某是个自媒体博主,他发布的一条视频中,一只躲在角落的鹩哥意外出镜了,被监管部门发现。
鹩哥同样是2021年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可张某觉得冤枉,他表示,鹩哥是父亲早年从花鸟市场购入的,从小养大,他接手不过一年。因张某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松江区绿容局以涉嫌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立案调查。鉴于张某系网络博主,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同时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效果,除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外,绿容局探索将“拍摄护鸟公益宣传视频”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替代修复方式,引导其以行动弥补生态认知不足。
一个因为发布鸟类视频被查的博主,采用制作保护鸟类视频的方式“将功补过”。这个闭环,也暗含了执法者“处罚与教育并重”的用意。上海市当前的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于善意不知情、非牟利、主动上交的,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而对于明知违法仍饲养、来源不明、拒不配合的,则依法处罚。张某虽然被罚,但主动配合、自愿上交,加上视频补偿的替代性修复,正是柔性执法的一种探索。
罚款背后,由专业人士给出的生态账
相比前两起案件,嘉定区的王某某付出了更沉重的代价。
2025年12月,嘉定区绿容局与区公安分局在江桥镇某小区查获王某某于2019年未经批准购买的两只野生画眉。经鉴定,这两只画眉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非法购买、繁育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为1.6万元。
这笔账是怎么算出来的?记者了解到,案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团队完成。“看似简单地捕获一只画眉,背后却关乎刑事追责、生态修复和民事赔偿。”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室鉴定人郭雪艳说,在野生动物保护案件中,鉴定通常要解决几个问题:涉案动物是什么物种,属于何种保护等级,生态恢复能力如何;非法猎捕、饲养、交易行为造成了多大资源损失和生态服务功能损害;违法行为与生态环境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受损生态环境应当如何修复。如王某某案件中针对2019年购入的画眉,鉴定人综合考虑画眉在2021年由“三有”保护动物调整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这一法律事实,分别评估保护等级变更前后非法饲养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
赵洪升律师也进一步解释,法律上的生态环境损害,核心看的是种群结构与生物多样性的损害,而非单只鸟是否受伤。画眉脱离野外种群被人工圈养,会导致野外种群基因断裂、自然繁殖率下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平衡。“脱离自然生态链本身即构成生态环境损害”,赵洪升强调,即使“只养不卖”,也有可能会涉及购买画眉鸟这一违法行为,属于非法收购,可能会直接触及刑事风险。司法实践中,单只画眉的资源价值一般核定为5000元,非法收购4只及以上即达刑事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赵洪升介绍,法典并未设立专门针对“名录调整导致存量违法饲养”的全国统一过渡期条款,因为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2021年名录调整时已设置了六个月过渡期,画眉升级保护至今已有五年。但法典第八百零五条规定人工繁育可“许可或备案”,为存量非牟利饲养备案留下了制度空间。“具体执法时可以考虑相关情节酌情予以免罚或轻罚。”他建议说。
探索建立“历史饲养登记制”
案件查完了,罚单开完了,那些被收缴的画眉和鹩哥,最终去了哪里?
以上三起案件中,所有活体鸟类均被当事人自愿上交,送至上海动物园收容救助。赵洪升表示,主动上交是目前普通市民唯一安全、免责的合法路径。上交后,鸟类进入林业部门官方救护体系,经登记、检疫、养护和评估后,能野外生存的专业放归,丧失生存能力的官方永久收容,全程可追溯,无私下流转风险。上海市民可拨打12345或联系所在区域野生动物保护站。
那么市民能否自己放生?答案是否定的。赵洪升律师表示,笼养画眉长期依赖人类投喂,缺乏野外觅食和躲避天敌的能力,私自放生大概率会致死。更严重的是,家养鸟类可能携带病菌,传染给野外种群,造成更大的生态破坏。《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放生野生动物。
严格执法的同时,如何避免普通市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法?这考验着普法工作的实效。
很多老年养鸟爱好者不看新闻、不上网,根本不知道画眉和鹩哥已成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许多当事人无一例外都表示“不知道画眉成了保护动物”。在赵洪升看来,这不一定是推脱之词,而是普法“最后一公里”尚未打通的真实写照。为此,他建议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普法工作也要跟上。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嘉定区强化运用“林长制”工作体系,组织属地林长办对林地、绿地、果园等野生鸟类主要栖息地开展排查。同时,依托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贸易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多部门检查农贸市场、餐饮场所。更重要的是,他们将鸟类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纳入街镇林长制考核,通过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月等节点,借助公众号和“进社区、进公园、进学校”的方式,向市民普及保护知识。
那位被要求拍摄护鸟视频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博主,恰恰提供了一种新型普法思路:让曾经的违法者成为宣传者,让处罚本身变成一次传播,既达到了惩戒目的,又将保护理念扩散到更广泛的群体。
赵洪升还建议,可以在花鸟市场等传统交易场所设立普法固定摊位,引导市民用扫二维码查鸟类保护级别的方式,用事先预防代替事后追责。同时,对于名录调整前已经长期饲养、无交易行为的家庭,探索建立“历史饲养登记制”,给予合法化出路。就如郭雪艳所说,保护野生动物不能只靠事后的鉴定与追责,真正让山林有兽、天空有鸟、万物共生,还需要每个人把保护意识落实到日常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