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文化建设  >>  伦理

院的伦理,是全员认同、并在实践中加以体现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我们将“求智、向善、和谐”作为院的伦理。


求智,要求所有员工以终身学习、不断探求真理作为追求,以知识武装自己,全院形成尊重知识、敬仰学者的文化氛围。向善,要求所有员工内外兼修,锤炼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品行作风,营造全所风正气顺的良好局面。和谐,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具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具备团队合作的精神和能力,形成目标一致、万众一心的融洽协调的良好氛围。

友情链接 司法部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
邮编:200063  电话:52361148
ICP许可证号:沪ICP备06050203号-1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