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至今,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的司法鉴定领域能力验证计划项目覆盖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化、文书、痕迹、微量物证、声像资料和电子证据等鉴定专业,截止2024年的统计数据,已开展的年度计划项目总数达469项,美国、荷兰、俄罗斯、瑞士等国家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鉴定机构也参加了部分年度计划项目。
2005年,研究院依据ISO/IEC 17043国际标准即《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CNAS-CL03》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和运行了能力验证活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于2006年6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司法鉴定领域的认可能力验证提供者。
能力验证是一种国际公认的质量控制手段,被国内外许多政府管理部门、行业组织或实验室所普遍采用,开展司法鉴定领域能力验证活动是我院履行技术指导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为鉴定机构提供质量控制和改进手段;(2)为认证认可提供司法鉴定技术能力的证明;(3)为司法行政部门实施行业技术管理提供支撑。
我院开展的能力验证活动形式包括:年度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测量审核(含实验室间结果比对)和鉴定质量评估等。
· CNAS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资质
· CNAS测量审核资质